2012年11月5日,由国家海洋局举办的全国第一期海域评估培训班在位于北京郊区的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内开课。我校五名业务人员参与培训,培训时间5天。培训内容包括海域管理政策、海洋功能区划、会计学、海域评估理论与方法、海域评估实例分析。
海域评估是指评估人员按照一定原则、程序和方法,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条件,对海域的价值进行评定的活动。海域评估是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经济中介服务。目前,沿海各地在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时,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主要执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统一制定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这些征收标准本身就是在对多个样点海域进行评估的确定平均值基础上,依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宏观管理政策作相应调整后的下限,而事实上不同海域的区位价值、资源条件等因素都存在差异,就特定海域而言,其实际价值一般都高于这一征收标准。因此,从长远来说,为了全面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确保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公平、公正,实现海域资产保值增值,需要通过开展海域评估,为科学制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开展海域评估也有利于发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权市场,维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海域在质量、区位和使用效益上的差异性,对海域使用权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是海域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和基础。海域一级市场的招标、拍卖,海域二级市场的转让、抵押、出租和作价入股等市场经营活动都需要通过海域评估确定海域使用权合理的价格。
根据2008年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的职能,国家海洋局着手开展海域评估管理制度和专业队伍建设,这也是今年海域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上半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域评估机构推荐名录》,确定了25家海域评估机构,我校名列其中。上半年国家海洋局还组织制定了《海域评估技术规范》,起草了《海域评估管理规定》,我校就《海域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国家海洋局提供了修改意见。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表示:海域具有独特的自然和经济属性,是比较特殊的不动产。海域评估需对海域资源要素、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所具有的经济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准确评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人员不仅要掌握经济、管理、法律等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一定海洋自然科学和海洋工程等方面的基础。于青松希望参训人员一是要深刻理解海域评估培训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全面掌握海域评估的业务要点;三是要高度重视海域评估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我校参与培训的人员覆盖了海洋管理、海洋工程、物理海洋、生态环境四个专业范围。此次培训将为我校横向科技咨询工作开辟一条新的业务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