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文件(国知发管字[2010]79号),正式公布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确定中国海洋大学等146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期为两年。这是中国海洋大学继2006年入选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再次入围,标志着海大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对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等能力显著提升,这也将对海大未来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次与海大共同入围的还有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2所国内知名高校。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试点、示范创建、示范。我校于2006年入选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9年3月圆满完成试点工作验收,并于2010年申报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此前,首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于2007年3月评出,全国共有70家企事业单位入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6所国内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