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20浏览次数:11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文件(国知发管字[2010]79号),正式公布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确定中国海洋大学等146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期为两年。这是中国海洋大学继2006年入选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再次入围,标志着海大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对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等能力显著提升,这也将对海大未来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次与海大共同入围的还有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2所国内知名高校。

 

背景介绍: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开始于2001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以点带面,促进和带动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从根本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试点、示范创建、示范。我校于2006年入选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93月圆满完成试点工作验收,并于2010年申报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此前,首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于20073月评出,全国共有70家企事业单位入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6所国内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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