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被确定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3-13浏览次数:163

在地方知识产权局考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评审,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获得批准,包括我校在内的125个企事业单位成为知识产权试点。

试点工作将于20065月正式开始,为期三年。试点期间,国家及地方知识产权局将在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指导、人员培训、专利战略研究、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确定,将对我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面开展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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